政协连云港市赣榆区委员会关于同意王明娟等同志辞去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2024年4月16日政协连云港市赣榆区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政协连云港市赣榆区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同意王明娟、刘巍2位同志辞去区政协第二届委员会委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