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民生

“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2024-04-26 点击:

  “五一”将至,气温逐渐升高、空气湿度增大,节日旅游和食品消费进入旺季。为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确保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赣榆区食安办、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如下:

  

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提示

  

  一、规范许可信息公示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亮证经营。要在醒目位置主动向消费者公示证照信息、监督检查信息以及“两个责任”。

  二、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严禁带病上岗。有发热、咳嗽、呕吐、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业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对手部进行清洗消毒后进入食品操作区域,操作时头发不得外漏,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等。

  三、履行进货查验职责

  严格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的主体责任。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信息。在购进鲜肉及肉制品时,还要注意供应商有无肉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四、合法规范经营

  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查验食品感官质量,不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加工制售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来源不明水产品;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饲养和现场宰杀禽畜动物;严禁采购、加工和供应有毒、有害和变质的食品,禁止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严禁野生河豚销售和食用;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五、严控加工过程安全

  加工烹饪过程做到生熟分开,冰箱食品加膜加盖存放。制作冷食生食做到专人、专间、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配备与保障能力相适应的餐用具洗消和保洁设备,禁止提供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六、提倡“无接触”网络订餐

  对配送站点、送餐箱、配送车辆、食品容器及其包装等做好清洁消毒,对餐饮食品进行严密包装并进行封签,确保食品配送过程不受污染。

  七、制止餐饮浪费 

  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主动张贴或放置反食品浪费标签标识,做好“文明就餐”引导,严禁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倡导提供小份菜、半份菜,菜单上标明分量、口味,提醒就餐人员适量点餐、践行光盘行动,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务,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对广大消费者的提示

  

  一、外出就餐时

  请选择证照齐全、经营规范、环境整洁、明码标价的餐饮服务单位。慎重选择生食海产品、冷食等高风险菜肴,不食用野生蘑菇。理性点餐,科学饮食,就餐后剩菜打包,践行光盘行动;结账时请核对消费清单,主动索要票据。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保护好认为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饭菜原状,并告知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

  二、居家聚餐时

  建议尽量到正规市场、超市选购食品和原料,做到适量采购、合理储存。特别是采购速冻食品等预包装食品,要根据标签标识做好食品储存。购物结账时核对消费清单、妥善保存购物小票。食品加工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食品要烧熟煮透,制作的饭菜尽量当餐吃完,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食品食用前应彻底加热回烧。

  三、网络订餐时

  应选择正规外卖平台与商家,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查看商家证照信息、菜品原材料、店铺评价、价格公示等。选择距离相对较近且可在短时间内送达的供餐单位订餐。尽量不网购冷菜等高危易腐食品。签收订单时,要注意查看所配送餐食是否与订购餐食一致,收到食物后,要尽快食用,切勿长时间在常温下存放。

  消费者在接受餐饮服务时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电话。

  赣榆区食安办 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