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新闻

赣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顺航同志辞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0-12-28 点击:

 (2020年12月25日赣榆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赣榆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刘顺航同志辞去赣榆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刘顺航的赣榆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终止,并报赣榆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